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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级本科学生第二学期末申请平级转专业报名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36文章来源:教务处

2025级本科学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金职大办〔2025163号)规定,充分尊重学生选择专业的意愿,决定启动2025级本科学生第二学期末平级转专业申请报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报名时间

报名对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5级本科学生

报名时间:2026698:30202661517:00,超过报名时限不接受补报名。

二、各专业可转入指标数、考核形式和录取方法

各专业可接收转入计划数根据班级容量、教学资源余量和学校转专业文件相关控制规定,经校领导审批确定。

各专业可转入指标数、考核形式和录取方法见附件1

三、转专业申请报名限制原则

根据《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金职大办〔2025163号)第九条:

()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3.中本一体化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含3+2、五年一贯制)各专业学生、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的学生;

4.国内校际联合、合作办学的学生;

5.已签署协议的定向培养或订单培养的学生;

6.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禁止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申请转专业限制性规定

1.已修完原录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段的全部课程,且通识(必修、限选)课程正考成绩均达及格及以上,入学后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平级转专业;

2.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医学类国控专业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年录取分数线及以上)原则需参加转专业考评,且专业适应性考评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3.单独考试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只能在同一招生方式且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间申请转专业;

4.非统一招生方式(如三位一体招生、提前招生等)录取的学生只可在招生时专业综合测评方案相同的专业间申请转专业;

5.免试录取的学生只能在专业群内申请转专业;

6.同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各专业严格控制转入、转出申请,不接受在不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间申请转专业;

7.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原则不能转专业;

8.体育类专业间可申请转专业;

9.艺术类专业间可申请转专业;

10.不同学制、不同培养层次专业间原则不可申请互转。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三年制专科专业(单独考试录取学生仍不可突破专业大类要求);

11.挂靠本校招生的院校录取的学生不可申请转入校本部,录取在校本部的学生也不可申请转入挂靠招生院校;

12.教育主管部门限制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三)普高本科高考高分成绩激励政策

学校推行卓越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普通高考本科学生选考物理科目投档成绩高于一段线50分及以上、或非选考物理科目投档成绩高于一段线80分及以上者,且入学后无违纪处分和不及格科目者,可任选校内普高本科专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转专业,且不受转专业指标限制。文、理分科高分录取的激励政策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四、转专业申请报名方法

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每位学生最多可申请3个专业。

学生转专业申请登录方式有3种,报名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方式一】:登录学校“综合服务平台”,点击“业务直通车”→(学生类)“学生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

【方式二】:“金色年华”APP→服务→教务系统→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

【方式三】: 输入网址登录:http://jwglxt.jhc.cn  

【注意】

1.报名时请务必考虑清楚,注意转专业条件和可转入指标数,避免产生无效申请志愿,不符合转入条件的申请记录将作无效处理并不予补报。

2.学生转专业一经确认不得反悔,在申请前请务必仔细权衡、认真考虑,特别要考虑好转入新专业后因课程补修而造成学业负担增加、学习生活环境变更能否适应等问题。

3.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由学校信息中心管理。如有学生忘记密码,可通过登录页面绑定的手机号码自行找回。如若没有绑定手机号码,以学院为单位,将学号、姓名、手机号码整理好,统一发给信息中心。

五、转专业工作安排

1.202664日前,各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

2.69日前,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后,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形式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w.jhc.cn/)上公布。

3.698:3061517:00,接受学生线上申请转专业报名。填报后请及时“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4.616日—618日,教务处汇总并审核报名名单,转入学院制订考核安排。619日,教务处将各专业考核名单和考核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5.620日—75日,转入学院组织考核。7616:30前,各学院将专业适应性考评成绩报教务处。

6.710日前,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后,公示5天。

7.97日,组织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试读2周,之后接收学院请做好转入学生的住宿、成绩互认和课程补修等相关工作。试读期内学生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可向教务处书面申请放弃转专业,回到原专业学习。

8.930日前,学校下达学生转专业文件,教务处完成学信网转专业操作。

如遇特殊情况,转专业工作及办理时间将作相应调整。

转专业政策咨询:刘老师,电话:82266527

 

附件1:2025级本科第二学期末平级转专业分专业可转入指标设置.pdf

附件2:操作手册-学生转专业报名.pdf

 

 

                                        教务处

                                   202668


(责任编辑: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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