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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大讲堂•明业|殷佳:聊聊爱情、婚姻 那些“法与事”

作者:张蓓发布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111文章来源:机电工程学院

在金职院教学楼里,一场“聊聊爱情这点事儿”正绘声绘色地开展着,100多名大学生认真聆听,试图从课堂上寻找打开幸福之门的秘诀。

每年的5月25日是心理健康日,机电工程学院与公共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了一场以爱情为主题的心理讲座,讲授恋爱必备“保”典。

               

       

近年来,有关亲密关系、恋爱心理方面的课程在高校中流行。当高校开设恋爱课的新闻不时冲上热搜,也总有人生出疑惑:谈恋爱也需要教吗?恋爱课能学到什么?上了恋爱课能脱单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进这场讲座去寻找答案。


有关爱情主题的讲座供不应求

“你想度过怎样的一生?爱情意味着什么?”“恋爱期间,给恋人累计转账51万,分手后能要求返还吗?”“分手后,前任尾随跟踪纠缠自己,如何自保?”“前任拒不还钱,该如何讨回这笔钱?”这是一堂恋爱法律知识点的必修课。课堂上,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殷佳律师郑重发问,台下的同学们若有所思,思考着自己心目中遇到的问题。

              

          

爱情发于情,止于法。殷佳通过身边的生动案例为引子,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人性化的讲解方式,从情感、利益、维权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析了当下较为频发的恋爱婚姻会遇到的问题,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收获了实用的知识和方法。

例如,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为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者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1314”微信红包,纪念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如一方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除非消费金额支出远超自己经济实力,或已严重影响到赠予人的正常生活,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过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恋爱还需要学习吗?

为什么这么多学生选择上恋爱课?不同的学生怀揣着不同的期待和困惑。

“我平时很宅,不敢和异性单独相处,想在这里学习一些和异性相处的正确方式。”大二学生小周认真地说道。

来自新疆的大一学生努尔比耶·阿吾提也表示,目前她对婚姻习俗还没有过多了解,想通过讲座学习进行了解。

            

        

“现在的我也正处在恋爱当中,在享受爱情带来的甜蜜时,我也会时常迷茫,如何让我的爱情更坚固长久,我想在这里寻找一些答案。”大一学生小曹感叹道。

对此,机电工程学院兼职辅导员庞宁也有感而发:“爱的完整定义不可能完全存在于课堂上,课堂之外,还有更多知识和方法值得大家去探索、去学习。”希望学生们能够把这场幸福讲座当成是寻找幸福和爱的敲门砖,树立正确的婚恋观,避免让物质成为“感情枷锁”,从这里开始勇敢地去探索自己的人生。

(责任编辑:周飞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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